11月19日晚,在河南安阳发生的“狗咬伤”事件中,狗主人王新刚向被咬伤的老人及家属道歉。两个月后,这场普通的民事纠纷终于在发酵后迎来和解,成为全网舆论焦点。
从煎锅里放进火里。随着“狗咬”事件的发酵,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杜青达,无意间在事件中看到了熟悉的名字——王新刚和李晓英。新黄河记者独家联系了杜青达。他告诉新黄河记者,十年前,李晓英以帮忙做事为由骗了他100万元。多次协商追回资金未果后,他向安阳市公安局银都分局报案。经查,2013年1月23日,李晓英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移交银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该案由银都区检察院退回侦查,银都公安局提交,经第二次补充侦查,最终未能呈堂。没多久,李晓英就“自由”了。
杜青达不断向上级检察院、信访部门等实名举报,但未能推动案件进展。11月20日晚,杜青达意外接到银都区警方电话。
这个沉寂了八年的百万诈骗案,逐渐开始浮出水面。
十年前的百万交易
11月20日上午,杜青达在手机上意外看到河南安阳“狗咬老人”的新闻。“当时我看到涉案人员是李晓英和王新刚。首先,我停顿了一下,然后我仔细阅读了内容,才确信这次事件中的狗李晓英就是诈骗我100万现金的人。”杜青达看到互联网在关注这一事件和有关方面,以为自己请愿的是一个8年没有进展的案件,或许他会欢迎再次调查的希望。
新华社11月20日报道称,李晓英是事发时的训狗员。
十年前,在新疆乌鲁木齐做生意的杜青达,投资240万元在浙江开了一家电玩城。2011年3月21日,这个电玩城出现违法行为。杜庆达作为法定代表人,因赌博被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杜青达
丈夫被困,妻子孙急着“找熟人”。这时,在河南安阳工作的亲戚介绍,他认识的李晓英是“亲戚”。2011年4月初,孙飞抵郑州,在机场迎接。
亲戚和李小迎。“李小迎说能短时间内让我丈夫出来。当时她也没说要钱,等办好了让我丈夫出来再答谢。”孙秀明返回不久后,亲戚以“李小迎去交保释金”为由,告知她需要汇100万元。很快,她将这笔钱转至亲戚银行卡。 这名亲戚告诉记者,他当时将上述银行卡通过另外一个中间人转交给了尚在天津的李小迎。汇款后,孙秀明时常打电话催问丈夫的事情进展。直至一个月后,杜庆达也没能回家,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孙秀明和家人发觉事情不对劲,联系亲戚说不想让李小迎办了,退钱。多次沟通无果后,2011年10月,孙秀明再次与亲戚和李小迎见面。李小迎告诉她可以退70万元。孙秀明同意后,此后却很难联系上李小迎。 上述亲戚还向记者证实,他所找的李小迎就是“狗咬老人”事件中牵狗的女子,“她丈夫是王新刚”。11月21日,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李小迎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所留电话。接电话女子称并非李小迎本人,“我知道那件事(狗咬老人)的细节,但不清楚诈骗一事。” 反复退查两次又补证的案子 杜庆达在狱中得知妻子被骗经过。因考虑到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孩子,就没让其再奔波。直至自己出狱后,他开始找亲戚和李小迎,始终没能见到李小迎本人。2012年12月,他向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报案。 杜庆达向记者出示,殷都公安分局提请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书的复印件,其显示,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杜庆达被骗一案,经审查后立案侦查,于2013年1月20日抓捕归案。经依法侦查查明,2011年4月李小迎以帮杜庆达办理取保候审或判缓刑为由,诈骗受害人杜庆达的爱人孙秀明100万元。依据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诈骗罪,特提请批准逮捕。 据另外一份“殷公刑诉字【2013】0010号”起诉意见书复印件,2013年2月6日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案的100万元中,李小迎除支付杜庆达的辩护律师费等费用,共诈骗现金为88万余元。2013年4月,殷都公安分局将上述案件侦查终结,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报案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查询记录、抓获证明、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并移送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天后,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将该案件退回公安局,需要补充一百万资金去向等共7项事项。很快,公安局补充侦查结束,再次向检察院递交补充侦查意见书。而这份意见书中提到,100万元资金去向里,有大笔用于购房,也有给孩子交学费及给家人转账等。 “后来这个案件又被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退查一次,公安局第二次补证后移送检察院,但是没有接卷。最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也于2013年8月‘恢复自由’,监视其居住。”杜庆达告诉新黄河记者。 11月21日,负责侦办该案件的殷都区公安分局陈姓警官告诉记者,“杜庆达说的都是比较真实的,这起案件确实没有结案。检察院退查了两次,我们再提交也没进入起诉程序。”对于不起诉及释放李小迎的原因,陈姓警官称“不好说”。他坦言,“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是事情复杂”。 上访申诉八年至今未判 河南安阳“狗咬老人”事件引发舆论热点后,有网友在网络平台找到名为“求助的新疆乌鲁木齐人杜庆达_291”账号。该账号仅在2013年7月25日发布了两条同样内容的求助信息,至今再无更新。求助信息中提及,“李小迎被检察院正式批捕后,至今仍未宣判。如今7个多月过去了,本人尚未获得任何赔款……” 杜庆达说,该账号确为其所有,“我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了。2013年9月,殷都区政法委曾为这起案件再次召开过公检法联席会议,可检察院仍以各种理由不接收案卷起诉李小迎。”杜庆达翻阅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176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在杜庆达看来,这起案件违反了相关司法程序。 杜庆达也开始了自己漫长上访申诉的道路。“我去安阳市各个部门反映了十几次,河南省检察院也控诉过两次,后来还给相关巡视组投寄过材料。”杜庆达至今还留着十余张实名邮寄举报材料的快递单子。 后来,安阳市成立了相关联合调查组。“其间,安阳市信访、纪委、检察院都跟我联系过,承诺我一定让这起案件得到公正解决。上级部门让殷都区公安局再次送卷送人。”杜庆达似乎看到些许希望,可一年过后,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仍未到案。“我多次询问过公安机关案件进展,他们说没有检察院的批准不能再次追逃。” 11月21日,记者多次拨打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电话,未能接通。 该案件的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作为基层公安希望可以顺利办结案件。目前,随着“狗咬老人”事件舆论发酵,杜庆达接到了殷都区公安分局民警电话,建议继续推进申诉。沉寂八年未判的案件,或许将迎来新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