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大街小巷,一些餐馆会在不同的时间段租给不同的农民工。他们经营不同的餐饮服务,如早餐包子店、午餐快餐、晚餐烧烤等。这种运营模式不仅可以降低经济成本,而且可以快速投入运营。专家指出,这种经营方式虽然降低了成本,但很可能违反了“一地一证”的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另一位市场监管人士表示,这种“分时”操作模式在实际监管中难以取证。
11月10日凌晨2点,专攻早餐的赵明和妻子在朝阳区的一家餐厅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这对夫妇来自安徽农村,在北京努力工作了20年。现在他们已经租下了“早晨”使用商店的权利。
凌晨1: 00到11: 00,夫妻俩给上班族做了馒头蒸饺和鸡蛋米粥。到了中午,他们下班后,这家店就会变成川菜馆,客人络绎不绝;到了晚上,这家店又会变成烧烤店。很明显,这家店在早上、下午和晚上承包给了不同的店。
这种操作模式符合吗?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店面利益最大化
这种共享店铺的“分时”方式被赵明称为“不休息就休息”。他告诉记者:“这家出租店的房东收入不菲。”记者发现,这种共享门店的经营模式在北京并不少见。早餐出租是最常见的,因为有些店专门卖火锅和炒菜,早上几个小时不能有效使用。最好是转租给他人,这样店铺才能充分利用,利益最大化。
虽然这些早餐店并不少见,但在网络平台上却很少见到。公开评论等开放生活平台,这种分时早餐店一般不展示。比如西城区某海鲜餐厅虽然出租了早餐时间,但大众点评只展示了对这家海鲜餐厅的介绍和评价,看了点评才发现这家餐厅还有早餐运营。
很多消费者并不在乎门店的“分时”运营,即使知道了,也没有太多疑问。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吃得健康新鲜。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律师指出,这种情况存在违反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原则的可能性,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隐患大大增加。
从业者不明就里
当记者问赵明“一地一证”的原则时,赵明说他不清楚。“在我们安徽村,大部分都是出去做早餐,只要健康好吃就行。”他告诉记者,目前店面是通过亲戚认识的中介租的,月租金1.4万元。
赵明告诉记者,“分时”租赁的主要原因是成本低。“做早餐的人都是家庭成员,不需要请员工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另一个原因是相对自由,没有约束。赵明和他的妻子现在五十出头了。直到现在,他们还在做早餐生意,为儿子的婚姻做准备。“等他有了老婆,他就不干了。”赵明笑着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分时”租赁方式非常简单。只要在网上打开生活服务平台,就会有很多联系方式搜索“街边店铺租赁”。你可以拨打电话,告诉中介你需要“分时”租赁,很快就可以选择你喜欢的店铺。
记者以租赁为由联系了望京附近的一家门店,店主明确表示可以“共享”租赁。当记者问及“一地一证”的原则时,房东告诉记者:“都是小生意。只要食物健康新鲜,没有人会去调查。”他还告诉记者,他是合法合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只要能在这个食品品类下经营就行,他租房已经快10年了,从来没有遇到过被查的情况。
相关法规需完善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了北京市贾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夏明律师。他说,首先,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其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分别从事三餐经营的经营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经营场所,甚至“共用”同一营业执照,就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一地一证”的原则。
根据上述两项规定,本次“分时”租赁的经营者违反了“一地一证”原则,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孙夏明还指出,“一地一证”原则旨在限制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需要事先取得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在固定经营场所提供食品经营活动。目的是方便市场监管部门管理经营者,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追究消费者责任。
对此,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营业执照谁注册谁负主责,注册人在自主权力下可以授权经营(转包也是授权),如果场所、场地、证照都符合要求,只是厨师及操作人员更换,在执法上不好界定是否违反“一地一证”原则,否则,必须有确凿证据证实其无授权、无合同、无履行义务的能力。而在实际查处层面,像这种“分时”租赁的小本买卖只要没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很少有人进行主动举报。甚至有很多从业者并不知道自己违反了行政法规,当问题发生时又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所以需要对从业者进行更多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做法有违反行政法规的风险。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应当将“分时”租赁餐饮店面的情况更加细化地融入食品安全的法规中,让其更加完善,因为许多外来务工人员都靠此谋生,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法律也应当不断健全,保护更多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