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网站消息,湘西自治州民政局11月5日发布《关于给予吉首大学校友总会等13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决定》。
经查,吉首大学校友会等1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社会组织年检。2021年7月8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向相关社会组织发出《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相关社会组织既未申请听证,也未作出申辩。现在,包括吉首大学校友会在内的13个社会组织受到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吉首大学校友会住所位于吉首大学团委,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勇。湘西自治州民政局于2021年6月25日对吉首大学校友会提起诉讼。经查,吉首大学校友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8 -2019年度年检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节严重。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于2021年7月8日向吉首大学校友会发出《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吉首大学校友会既没有申请听证,也没有发表声明。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决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吉首大学校友会作出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表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中止。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次被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注销的十三个社会组织分别是:吉首大学校友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业商会、湘西自治州传统文化促进会、湘西自治州集邮协会、湘西自治州龙舟协会、湘西自治州古庙文化协会、湘西自治州基斯特勒文化研究会、湘西自治州药品销售行业协会、湘西自治州户外运动协会、吉首民族骨科医院、 湘西民族教育文化研究服务中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傅敏新荣服务中心和湘西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