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红网“人民之声”上发帖称,湖南永州江永县公安局禁毒队长杨在办案过程中,从被扣嫌疑人手机微信上盗取了3200元。
对此,10月8日,江永县公安局回复称,2020年5月,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对上述网帖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对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江永县公安局正式回复红网“人民之声”截图。
9月30日,前述网友留言称,2019年4月2日,江永县公安局禁毒队长杨指使一名警务助理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手机微信内盗取3200元。同年11月,周某某的丈夫何某某向江永县公安局报案,查明杨教唆他人盗窃的行为。
该网友称,事发后,江永县公安局对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二分”。何某某及其家人认为,杨利用职权盗窃他人财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0月9日,江永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已按相关程序处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