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报道,10月4日21时许,江西省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在帮助一起单方交通事故的涉事人员时,注意到刘某涉嫌酒驾,遂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进行酒精检测。与此同时,刘某才的亲戚洪暴力阻挠警方执法,导致刘的手肿胀,警服撕裂损坏。
立即赶到山派出所的民警等人口头传唤洪等人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但被刘默才的妻子胡某英和洪阻拦并推搡。坐在一旁的刘默才立即冲上前去,用手里的矿泉水瓶猛击黄之峰的头部。现场民警立即控制了三名嫌疑人,派出所民警先将洪、胡某英带走。交警大队民警继续对刘进行酒精测试。
在被带走的过程中,洪一直拳打脚踢警察试图挣脱控制。前往医院急诊大厅时,洪强烈反抗,用左肘猛击的右掌背。为了防止洪的暴力行为威胁到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就医患者的人身安全,忍痛克制洪,直到后续增援人员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带走。
经过医院检查,和刘都患有右掌骨骨折。10月5日,贵溪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3名袭警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碰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