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在阜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过程中,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出现了负责人长期不在考古现场、现场发掘人员擅自更改考古发掘计划、使用大型机械挖掘破坏文物等违规行为。
国家文物局9月17日在官网公布的《关于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违规发掘阜阳古城遗址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2021年3月15日至17日,国家文物局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对阜阳古城遗址考古发掘工程进行了检查。
经查,2020年4月至12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阜阳古城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期间,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考古现场,现场发掘人员随意改变考古发掘计划,使用大型机械对文物进行挖掘破坏。国家文物局立即将检查情况上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责成其加强考古管理,严肃追究责任和问责,切实加强文物安全。
表示,阜阳古城遗址非法发掘暴露出考古项目组织管理混乱、危害文物安全等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考古发掘资质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古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健全考古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督促考古发掘资质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考古项目和人员管理。要加强对考古项目的检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导整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还提到,所有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都要认真申报、组织实施考古项目。完善考古遗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对涉及考古发掘区域调整、工作时间变更、重大考古发现等情况进行报告。及时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