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分局了解到,9月22日,该局查处一起伪造核酸检测阳性报告案件。
当日下午,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某工厂有人核酸检测报告阳性,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查,张某为了与同事“开玩笑”,利用图像处理软件将自己核酸检测报告的阴性截图改为阳性,并将处理后的图片在工作组内公布,引起单位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张已被立案调查。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谎报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故意散布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漳州一人将核酸报告阴性改阳性,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