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负责人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签字。吴东强
“菜叶有虫洞或微黄,但可以吃,但都当垃圾扔掉。”近日,有媒体报道,广西桂林某学校食堂因蔬菜过度选择,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浪费粮食“罚款”,引发热议。
针对此事,5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桂林市市场监督部门只是对中学食堂发出了整改通知,并没有“罚款”。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就没有问题。
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局仍在起草相应的实施标准。“这个整改通知不是重罚,而是责令整改,和罚单还是不一样的。发现问题不是惩罚。”市场监管部门的出发点是鼓励大家不要浪费。
18日下午,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改通知是由叠彩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我没说什么处分,只是责令整改。”
广西当地媒体5月13日报道称,5月11日,桂林市市场监督局向一所中学食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这是《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广西第一次对餐厨垃圾进行“罚款”。
报告提到,执法人员在检查学校食堂时发现,一些中小学存在不同程度的食物浪费。“菜叶有虫洞或微黄,但可以吃,但都当垃圾扔掉。”执法人员称,桂林某中学食堂存在蔬菜过度挑选现象,很多不需要丢弃的残次品食品原料被丢弃。执法人员当场向食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食物浪费。学校负责人意识到食品浪费的严重性,表示要通过改进餐饮加工工艺,加强供应商管理,提高合格食品原料利用率,减少浪费。
报道发出后,引起网友讨论。有网友评论“会不会有点矫枉过正”,也有网友认为“支持加强管理”。
记者了解到,自《反食品浪费法》于2010年4月29日实施以来,福建、宁波先后发布了第一批地方餐厨垃圾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央视5月10日报道,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家面包店开出了第一张被责令改正的罚单。据报道,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面包店的餐厨垃圾垃圾桶里有几片废弃的新鲜面包。面包店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面包看起来美观,大小一致,面包店工作人员会将烤好的吐司面包两边切掉,丢弃。根据《反食品浪费法》,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面包店负责人限期改正食物浪费。
中国宁波网5月17日报道称,截至报道时,宁波宁海县市场监督局已发出7份责令改正的通知。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督局也开展了针对餐厨垃圾的专项检查,并于5月14日发布了第一份纠正餐厨垃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