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湖北孝感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通知孝感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发放。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收取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此外,已申请缓缴的企业所属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认定处理;其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办理。
另据了解,孝感市无房、租房的职工,凭无房证明,不受12个月业务办理间隔的限制,今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最高不超过12000元,可线上办理,也可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