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施阶段性扶持政策。
根据媒体的观点,呼和浩特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万元,全市各旗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这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工薪劳动者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工薪劳动者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
此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最迟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将主动立案。企业无需申请,到期后补缴,恢复正常缴存;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逾期,不提交信贷管理部门作为逾期记录,不罚息。逾期未交的,按正常逾期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