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江西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据媒体报道,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合理购房需求,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新政规定,自2022年6月7日(含)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不变。
根据新政,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7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在此之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3月4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号文,统一提高了南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市区双薪职工60万元、单薪职工50万元,南昌县双薪职工50万元、单薪职工40万元,双薪职工40万元、单薪职工30万元
此外,将南昌现行的房租提取额度(市区每月1200元,南昌、进贤、安义三县每月100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已办理2022年度租金提取业务的员工可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