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共六条23项,从落实房屋买卖补贴政策、加快土地市场供应、优化房地产配套规划、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展库存去化渠道、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等六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居民购房成本降低,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首付比例降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利率降低。同时会给予一定的购买奖励。
具体来说,引导商业银行增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30%。对使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商品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符合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给予不同档次的住房补贴。户口本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
此外,房企的资金压力也会有所缓解。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下降;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贷款进行展期和续贷;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征收部门申请延期缴纳。
具体来说,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为宗地初始价格的30%,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6个月,自《若干措施》签约之日起算。
对销售中介机构的销售行为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