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称,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帮助企业脱困的力度,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缓缴期间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提前终止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降低后的存款比例不得低于现行存款比例的5%且不得低于3%,降低比例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企业申请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只需提供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三分之二(含)以上工会会员(职工)同意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文件。
2022年5月至12月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2022年5月至12月,因新冠肺炎感染需要住院治疗或隔离、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与疫情防控、因疫情导致收入暂时丧失或明显减少等四类人群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在逾期发生的次月向办理贷款的直属管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经直属管审批并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备案后,不再进行逾期处理,也不收取罚息。
2022年5月至12月,房租提取最高额度由900元/人/月提高到1200元/人/月。对于已提前支付租金的缴存职工,在最高退租额度内,根据实际租金支出情况调整每月退租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