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等措施。
根据新媒体的观点,《通知》指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企业信誉度的差异,对于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企业,应适当降低预售资金比例,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根据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期按不同比例留存预售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
对于短期现金流出现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应适当增加拨款额度,以保证项目完工和交付所需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支持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和新增购房贷款的合理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
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根据国家和省住房信贷政策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按政策要求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门槛,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降低首付款比例和年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关于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群众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延期还款和设定还款宽限期,为群众排忧解难。因疫情等原因未能及时还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金融机构认定的逾期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还款安排调整的,可以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征信记录。
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加大住房公积金统筹力度,提高首套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强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个人住房贷款的便利性。
此外,调整土地供应,保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水平。坚持科学规划、源头减少供应的原则,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库存情况,综合判断、合理调整土地供应节奏,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