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安徽省淮南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新政策自2022年5月25日起执行。
提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商品房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要优先满足居民对普通商品住房贷款的需求,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缩短审批周期,认真落实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20%、非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30%的政策。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贷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适当下调。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缴存50万元,单职工最高缴存40万元。
三、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50%的补贴。财政补贴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不动产登记后,凭房产证、网签备案表、契税发票办理。
动词(verb的缩写)本意见实施范围为大同区(含经济开发区)、田家庵区(含高新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寿县、丰台、毛集实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不及物动词意见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