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在微信官方账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的租房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求。
据悉,上述扶持政策的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