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落实部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持续推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通知》。
《通知》表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允许城市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切实解决职工资金支付难的问题。要遵循“坚持居民自愿,动员各方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提取政策,细化提取条件和对象、提取时限和额度,切实方便居民提取。要把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住房公积金安装电梯作为支持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电梯改造资金合理分担机制。
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把住房公积金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加以推进。要进一步优化提取流程,简化办理条件,主动提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有尽有,有保障,切实满足带薪员工的需求。
还表示,2021年,陕西住房公积金系统已为731名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2716.06万元,用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电梯,有效缓解了缴存职工安装电梯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