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3日:为大力支持新市民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支持力度,助力贵港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广西贵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进一步制定了五项细化实施办法。
首先是“松绑”二套房贷限制政策,支持更多改善性住房需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
二是优化组合贷款政策,缓解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以同时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三是减少贷款联办时限,提高贷款办理效率。推行贷款联办模式,通过整合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审批资源,将相关业务纳入住房公积金窗口统一受理,精简服务材料,优化流程,实现跨部门、多业务一窗一体化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受理到审批完成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
四是努力拓展自愿存款业务,解决新市民住房贷款难需求。积极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单位缴存职工实行“无差别”待遇,让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红利,帮助提高贵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
五是拓展“跨省服务”业务,实现异地员工“就近服务”。在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设立“跨省通”专门窗口,通过全网、两地联办、代收机构进一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减少各类证明,扩大“跨省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