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消息,湘潭近日发布《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办法》明确了住房是民生大事的理念。围绕减轻购房者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根据湘潭市国家和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湘潭实际,制定二十条措施。
新媒体称,在金融信贷方面,湘潭市将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将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至3个月以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如果他们购买商品房,金融机构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公积金政策方面,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个孩子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达80万元。该措施覆盖符合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
在财政补贴方面,对历年来按规定申报的各类住房补贴进行了清理兑现。将往届房交会财政补贴的阶段性措施转为年度措施,按照一定标准补贴购房人,支持各类住房需求。
将原《措施》人才住房补贴范围扩大到高校毕业生,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全日制专科生可享受住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