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信息规划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宿迁支行、银监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七个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优化土地供应政策,缩短房企开发建设周期。投标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支付;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支付,土地出让后一个月内支付的金额不低于50%,半年内支付的金额不低于70%,一年内付清。
该政策还提到加强金融和信贷政策,以支持购房者的合理消费。缴存人及配偶在宿迁本地购房的,提取购房款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60万元。
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为20%。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金额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15倍。根据国家政策,有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分别提高5万元和10万元,以更好地满足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的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