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版“银八条”)即行废止。
提到个人在银川购房,购房套数和购房主体不受户籍限制。在银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转让期限限制;通过个人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降至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据媒体了解,职工购房一直是理性购房者中的主力军。此次政策调整,单身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放开宁夏异地贷款区域限制,调整为扩大到全国,允许缴存公积金在银川购房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开发商前期资金使用的限制,将土地拍卖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初始挂牌价格的50%。鼓励金融机构向有困难的企业发放和延续贷款。
此外,《实施意见》还调整了预售资金的分配条件。工程施工至首层室内层标高时,拨付20%的重点监管资金,拨付85%的重点监管资金完成立面装修;验收备案完成后,拨付资金比例由90%提高到95%。
为了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实施意见》将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的装配率由50%降至35%。同时,对信用等级为A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