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漯河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漯河市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相关内容及政策执行情况。
新媒体了解到,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漯河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定返还、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等政策,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缓缴。漯河还将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支持。
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根据具体情况对克服困难、快速复产、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8万、10万。给予企业防疫消毒经费支持,财政补贴50%,帮助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科技和金融加强支持,设立1亿元创新基金和5000万元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对零售、汽车、住房消费给予最高5000元的补贴,对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给予宣传推广费减免30%、国有场地租赁费减免50%的优惠。
税收优惠力度加大,先进制造业月度退税政策扩大到小微企业和全部制造业等6个行业。提高了比例,留成抵税额的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100%。
同时,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漯河市将对‘百千万’人才和技能人才购房给予补贴,对新建房屋给予契税等额补贴,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多渠道筹集保障房。
会上,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舒畅介绍,为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问题,漯河市在原有监管政策基础上,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政策,创新实施四项制度。
一是实行老项目资金差异化监管制度。2022年4月1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再要求购房款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和重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主要依据项目形象进度、可售房源、监管账户余额、企业信用等。实行差异化监管,以适时满足项目后续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是放宽新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对2022年4月1日后新建商品房预售项目,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由40%调整为30%。
三是创新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政策体系。企业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商业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单等方式置换售前监管资金。
四是优化预售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至于资金申请节点,不再按照现有节点的要求审批。凡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可随时申请使用,住建部门将‘即时审核,当日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