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钦州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草案显示,将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将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双方在钦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在本市单方面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
支持在中心城区(不含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的100%给予购房人补贴;对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购房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