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景德镇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单个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户提高到70万元/户。
建议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此外,景德镇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凡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为首次购买,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改善的,补贴100元/m2;具有景德镇市常住户口,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二孩、三孩家庭,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200元/m2、300元/m2的补贴。补贴按最高标准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景德镇将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销售增值率不超过20%的符合条件的普通标准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严格按规定执行增值税抵扣、退税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抵扣、退税部分予以退还。
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先征收契税,后给予补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起始时间,购房者缴纳契税后,根据《通知》、完税凭证、报关单等申请补贴。且已缴纳契税的50%由受益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