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安珠官方微信官方账号5月10日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根据新媒体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设计、施工、零部件生产企业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筑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及其相应的专业高层次技能团队。
实施范围为新建政府投资的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钢结构。新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含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安置房,下同)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另外,通过招标、拍卖、挂档等方式设置相关要求。商品房开发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和工业用地上新建的厂房、仓库等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
据悉,新建保障房项目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每栋单体建筑的组装率应不低于60%。
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新建政府投资的工业用地上新建的工厂、仓库,每栋建筑单体的配建率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