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河南省鹤壁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加强研判,统筹协调,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鹤壁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0%的契税补贴;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在鹤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全额契税补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鹤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另行补贴。购买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契税补贴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此外,购房人可持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收据到辖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再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收据、户口本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同时,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开展“公商”组合贷款业务,支持人们合理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降至85%以下时,应及时调整住房套数确定标准,取消贷款套数限制。具有鹤壁户籍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鹤壁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的限制。对于信用良好的购房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按揭贷款利率优惠。
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重新申报3个月以上未售房源价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以上,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定义为:低层、多层(即六层及以下)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二层,中高层(即七至九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三层,高层(十层及以上)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五层。
2023年12月31日前,土地拍卖保证金最低比例降至挂牌价格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一年内分期支付,但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且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土地交易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的容差,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主体结构节点预售资金前,应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