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浙江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官网显示,近日,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在嘉兴正常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升至40万元,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升至80万元。
同时,在嘉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浮至20万元。
根据新政,最高额度浮动、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住房和品质提升等优惠政策不叠加。各类人才,包括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仍按单人缴纳30万元,两人及以上60万元的基本贷款限额确定其最高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享受担保贷款,个人可贷金额不足20万元时,按20万元计算。
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浙江省嘉兴市外正常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变,即单人30万元,两人及以上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