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毛利率的公告。
重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毛利率,按以下规定执行:开发项目位于重庆的,应税毛利率由20%调整为15%;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危改房的,应税毛利率为3%。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即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应税毛利率。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申报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应税毛利率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