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据广州日报报道,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26日下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存量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发至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相关职能部门,属于“内部工作流程”。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这个政策生效了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上没有问题,但相关业务系统的功能还在调试中,调试完成后会正式公布”。
据悉,4月26日,一份名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存量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在网上流传,称“佛山住房五年内不得购买”,引起网友关注。文件显示,最晚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数。商品房在办理网上签订买卖合同、赠与、司法拍卖等过户手续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即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