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号通知(简称“《意见》”)。03010重点关注两大政策:土地管理和住房库存去化。将推动长沙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今年4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其中,在加强土地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当年非住宅商品房供地计划总折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前两年平均销售量;准确确定每批挂牌土地的数量、类别和分布,科学设定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和商住比;同时,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商改住”。但自《意见》发布之日起,新增土地供应项目不受“商改住”调控。
促进房屋去库存,《意见》提出了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有序去库存、培育商业氛围等五点具体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降低交易成本,《意见》规定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一手房,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非住宅商品房并持有1年以上(含)对外转让的,按照契税计税依据的4%对买受人进行补贴。在降低使用成本方面,《意见》还明确,住公寓的居民,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可以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对此,Kerrie评论称,上述政策是2021年10月湖南六部门发布的《意见》政策在长沙的落地,有利于商业办公的去库存。同时,从2022年长沙第一批集中供地来看,长沙楼市已经有意识地减少商业用地供应,从供给端优化商业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