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意见公告《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意见新媒体了解,意见稿规定了审核配售(包括购买对象、分配方式、购买流程)、产权登记、供后管理(产权转移、产权完全取得)、物业管理、三限房监督管理等相关标准。
限价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标准筹集建设资金,限定邢弢面积,限定使用范围和处置权,实行政府与中标人按股共有产权,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东莞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购买方出资总价的50%购买50%的产权,另外50%的产权由控股机构(东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公司作为控股机构)持有。
三房限建面积限制在70-80,户型为2室2厅1卫或3室2厅1卫,实行基础装修交付。
限价房享有与普通商品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适用于长安、虎门、塘厦、凤岗、大朗等经市政府批准并按《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建设的三限住房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