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服务业疏解和恢复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新媒体称,通知提出扩大“六税两费”减免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按税额的50%征收。
暂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娱乐、交通、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有困难的其他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提出免征或减征部分增值税。继续实施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继续对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扣除10%和15%。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预征率为3%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预征率减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