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
提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保障性租赁房、共有产权房、人才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丰富住房保障形式,将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更好地解决区域内突出的住房问题。
“十四五”期间,佛山计划筹集开发各类保障性住房至少1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房至少7.5万套,力争达到住房供应总量的30%;共筹集产权房1万套、人才房2.5万套;发放了25,000份新的租房补贴。
分阶段,到2023年,计划新增租赁补贴1.5万套,至少筹集保障性租赁房4.5万套、共有产权房0.6万套、人才房1.8万套。
到2025年,在2023年的基础上,计划新增1万套租赁补贴,筹集至少3万套保障性租赁房、4000套共有产权住房、7000套人才住房。
到2035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将继续取得新成效,住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绿色智能住房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宜居住房。
为实现发展目标,佛山将重点保证土地供应。
2022年至2025年,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每年新招拍挂出让或城市更新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的10%,重点布局区域为轨道交通沿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等区域。重点布局区域应适当提高划拨建筑面积比例,已由村集体提供用于公益事业或城市更新的土地可免于划拨。分配规模应当以招标、拍卖和拍卖文件为准。
配建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无偿交给政府或由政府限价回购。相关要求以土地招标拍卖公告、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为准。
此外,2022年4月起,佛山正式启动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