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讯: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8日发布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公众公司贴息贷款、项目贷款、住房消费提取之和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为87.78%,比上年下降49.18个百分点。
2021年,东莞新开户单位8572家,从业人员43.17万人;实缴单位55611个,实缴职工206.57万人,实缴金额186.78亿元;85.11万缴存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金额113.3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00笔,金额61.18亿元,收回个人住房贷款29.07亿元。
此外,2021年实现业务收入153,125.39万元,同比增长18.05%。存款利息18613.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4487.55万元,债务利息0万元,其他24.8万元。业务支出85,309.19万元,同比增长16.0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054.9万元、归集费8856.85万元、委托贷款费5379.77万元及其他17.67万元。实现增值收入67816.2万元,同比增长20.68%。增值率1.46%,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
2021年贷款风险准备金3211.05万元,管理费4395.99万元,城市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0209.16万元。财政管理费4454.48万元,财政城市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1522.3万元。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462.35万元,从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中提取340,820.68万元。管理费用4603.75万元,同比增长6.48%。其中,人事经费2571.95万元,公用经费228.13万元,专项经费1803.67万元。
2021年末,个人住房逾期贷款458.51万元,逾期率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462.35万元。2021年,利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坏账和呆账。
据悉,新开放从业人员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3.83%,国有企业占2.51%,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19.83%,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65.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占5.55%,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1.64%;中低收入占98.95%,高收入占1.05%。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5.64%,租赁住房占23.17%,支持旧住宅区改造占0.00%,因退休、退职提取占6.66%,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2.66%。从业人员中,中低收入占96.03%,高收入占3.97%。
贷款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占18.33%,30-40岁占56.11%,40-50岁占22.40%,50岁以上占3.16%。92.98%申请贷款购买首套住房,7.02%申请贷款购买两套及以上住房;中低收入占57.24%,高收入占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