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问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媒体了解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计算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继续实施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加计扣除10%和15%。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2022年至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实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减轻负担,稳定岗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2年中小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服务市场主体可优先发行。
2022年,租赁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再免收1个月上半年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高风险的县级行政区的,在3个月租金减免的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保持中小企业低担保和再担保率,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率不超过1%,政府融资性再担保机构单笔业务100万元以下免收再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