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优化市辖区空间,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纳入或有序转型为城市行政区。
按照新媒体的观点,“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新阶段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安徽的必然选择。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规划》明确了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15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其中《规划》在“高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节中提到,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区域发展规律和城市互动趋势,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县改区、县改市等行政区划调整。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优化市辖区空间,推动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纳入或有序转型为城市行政区。支持人口多、经济基础好或功能特殊的县改市或改区。依法开展人口大县设置街道改革试点。简化行政区划层级,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推进乡镇有序撤并,镇(乡)街撤并。探索在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