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一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信息公开表。涉及宅基地7宗,分布在罗湖、龙华、坪山、光明、龙岗,总面积约8.88万平方米,其中6个项目为协议出让,仅龙岗区项目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媒体称,其中,罗湖区08-01-01地块安置房及人才住房项目,用地面积4745.7平方米;罗湖区06-06-02地块深圳中学安置房及人才住房项目,占地面积4247.5平方米。两地块位于罗湖东门街,为二类居住用地。
龙华区高枫水厂人才住宅项目位于大浪街道,总面积8071.2平方米,为二类住宅供应设施用地。
坪山区坑梓06-14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龙田街道,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8847.85平方米。
光明街道光明区01-13地块公租房、保障性租赁房项目,面积1.69万平方米;光明区D1-5-1-1地块人才安居工程,位于新湖街道,占地33400平方米。2宗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
此外,龙岗区07-20-1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位于布吉街道,占地1.2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