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天津市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未来5年,天津要努力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传统农业等特色小镇。
在特色小镇具体布局方面,《方案》明确,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前提下进行规划建设;鼓励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和低效用地。
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产业用地政策中明确利用现有房地产和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优惠政策。
对具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特色的城镇,支持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经规划资源等部门充分论证,新增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低于15%的,仍可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以兼容一定比例的R & ampd、中试、科技服务设施及项目和生活服务设施。
《方案》提出,将符合《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要求的特色小镇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市政府投资计划,在年度预算平衡后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规模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