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四川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十四五”期间,四川省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房34万套,其中成都市筹集30万套,面向新市民和住房困难青年,申请无收入门槛。
建议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群聚集后的住房困难。到2035年,住房的基本居住属性更加突出,住房供需动态平衡,住房保障体系成熟。
在保障对象上,《实施意见》明确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人员。在住房标准上,拟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分配三房、四房为保障性租赁房,满足多子女家庭的租赁需求。租金水平方面,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保持相对稳定。在多主体上,提出“要重视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发展保障性租赁房中的主导作用”。
在四川的城市中,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是发展保障性租赁房的重点城市。做好保障性租赁房发展示范,建立促进发展的体制机制,综合整合各类土地、非住宅住房存量和闲置住房资源,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房。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巴中等新增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大、产业工人多的城市,要统筹保障实物和租赁补贴方式,合理利用土地扶持政策,盘活现有资源,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