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比例。
指出,本市将实现分类分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到2023年底,基本消除楼上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和电池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
小区“充电难”将不再困扰市民。根据规划,本市将按类别、按场所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对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对无固定停车场所、不具备供电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住宅小区或平房院落,鼓励因地制宜,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针对备受公众关注的“充电贵”问题,方案明确提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将采取“电费和服务费”分开计价和收取的模式,其中“电费和服务费”按照居民电价收取,明码标价。
为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进家门”的危险行为,电动自行车楼道停车充电拒不改正行为将与个人征信挂钩;自行车、电池有望与车主“身份绑定”,实现“一车一池一码”的身份认证,有助于实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溯、质量可控的闭环管理。
根据方案,今后销售门店将为客户购买财产损失、防盗等保险,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谁拥有、谁投保”的原则,为自有充电设施购买充电安全责任险、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同时,全市将开展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集中清理单位内部停放的违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