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房价,许多大城市的新市民和年轻人都有住房困难。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政策解决这一问题,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重要环节之一。中国最初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在40个重点城市增加65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快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2月8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
“这意味着,银行发放的相关贷款不再受制于集中度管理指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供给增加空间较大。”央行认为,《通知》也有利于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市场人士表示,房企应主动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此前就已安排把有关贷款单独“择”出来
从2021年初开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有了“上限”。规则来自于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房地产贷款余额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两个上限分档次设置。
本《通知》是从本次管理中“选择”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证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事实上,在设定银行房地产贷款比例的“上限”时,就留下了缺口。当时两部门提到,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在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相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管理。
据了解,2021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加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证。近日,央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认定标准,分别设置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统计指标,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单独统计。
“上述措施实施后,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的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的,将满足实施条件。”央行表示。
为数百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提供金融支持
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差别待遇是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
翻开公开资料,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此频频发声。202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要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他们的住房困难。
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仍在加快推进。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量大幅增加,重点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全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
事实上,金融机构已经加大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信贷支持。贝壳财经记者翻阅该行财务报告看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2021年中期报告中提到,广州、杭州、济南等试点城市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40多个,小户型、廉租房供应得到专项贷款支持。
有利于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也有利于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供给,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央行表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基本集中在央企和国企,只有少数城市规模相对较大,整体额度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
两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体系,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有望继续升级,从保障性租赁住房向新建住宅住房转变,因此对整体市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明显加大。”根据张大伟的说法。
他还表示,这项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影响很大,因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的价格非常敏感,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金额,有利于增强企业参与此项业务的积极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将是2022年商业银行重点推广的房贷产品,房企应积极把握此类信贷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