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提到要放宽房屋单元认定政策,落实“只认贷款不认房子”的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有落户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征信报告为准。否则,第三套房不予贷款。
同时,《通知》指出,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限制;对持有天府英才A、B、C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据悉,《通知》将于2022年1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03010实施期间,普通商品住房贷款的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贷款的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接收时间为准。如果原政策与此冲突,则应遵循调整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