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时,抵押房产购买时间不到半年,最近三个月买了房。然后“恭喜”:如果你拿了深圳炒房的经营性贷款,并且满足这些条件,银行发现了,贷款可能会被银行收回。
这一次,深圳的炒房团可能面临的不是小规模的抽查,而是监管的专项检查。3月12日,网上流传的一则《关于开展普惠抵押类贷款信息及流向核查的通知》显示,为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根据监管部门专项核查要求,对2020年5月1日后发放的普惠贷款进行了核查。
记者从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了解到,3月11日,监管机构在深圳召开了各大商业银行会议,要求调查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某股份制银行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已接到通知,对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非法炒房行为进行查处。
近年来,深圳一直通过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来检查房地产投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深圳分行的一位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两年来,对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的检查和监管并没有放松,已经成为一项常规行动。去年,该银行因其客户利用经营性贷款非法炒房而受到监管处罚,另一家大银行也在此前受到处罚。
第一财经记者从深圳的银行家那里了解到,这是一次专项检查,不同于以往的例行抽查。据某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行长介绍,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抵押财产是否已转让8个月,贷款是否已发放6个月,贷款人及配偶最近3个月是否有购房记录。
这也是2020年4月以来深圳第二次查处房地产投机行为。去年4月20日,深圳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联合召开座谈会,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进行全面调查。原则上要求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时,应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并持有不少于6个月。
在深圳,监管抽查中多次发现利用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进行房地产投机的做法。银行家表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的房地产投机,一般是由于银行贷款审查不严,或者挪用与获得贷款之间的时间太短,使用贷款时实际资金流动并不隐藏。为了避免暴露实际用途,许多贷款人使用多账户转账来隐藏贷款的实际流量。
除深圳外,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开始查处企业贷款非法流入楼市的行为。今年1月,上海银监局发文要求辖区内银行检查半年相关业务,对去年6月以来发放的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2月1日,北京银监局发布通知,严格检查个人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对部分购房者挪用消费贷款、商业贷款作为购房款进行大数据甄别。3月11日,广东各银行机构对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楼市的特殊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加强对商业贷款和消费贷款的审查。
根据《合同法》,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