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微公告称,已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有效的承租家庭,符合换房申请条件的,可在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平台上申请与其他承租家庭换房。
据悉,为满足厦门市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的换房需求,进一步提高住房使用效率,促进占住平衡,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内循环机制,厦门市制定了《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工作规程(试行)》(简称“工作规定”),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换房平台,将于2022年1月14日上线。
根据工作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换房申请对象为已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约定剩余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家庭。租户家庭可以在合同期内申请换房。此外,可互换住房可以同房型互换,也可以在不同房型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型应满足家庭人口对应的租金分配标准。这样既解决了换房需求,又兼顾了租客家庭的房型调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