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有产权房供应不断增加,其背后的政府产权分享机构也开始受到政策关注。1月11日,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获悉,该委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2年1月15日起实施。
明确北京市各区人民政府确定了一家经济适用住房专业运营管理企业(以下简称“机构”),代表政府集体持有本区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房屋的政府产权份额单独核算管理,未经批准,企业不得参与商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北京市级共有产权住房代理机构为北京平安住房中心有限公司
《通知》表示,在北京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的指导下,该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负责8项管理服务,包括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平均销售价格、份额比例、回购价格和房价进行评估;与共有产权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提出,市级机构不仅要履行上述职责,还要建立共有产权住房网络服务平台体系,按规定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租赁、产权份额转让等管理服务。
此外,《通知》规定,原则上由组织房屋分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向该机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项目名称、地点、房屋销售范围、房屋套数、房屋面积、政府产权份额等。该机构持授权委托书与共有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