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务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潘蔚介绍,《规划》明确了居住和生活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社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将帮助1300万新市民和青年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同时,针对城市老旧社区居民住房改善需求,创新资金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调整现有房屋用途等政策,加快形成促进城市老旧社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2000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市旧社区改造任务将基本完成。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高地震烈度地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持续跟踪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纳入保护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
此外,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就业群体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智慧住房公积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