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荆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该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号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建设、租售交易、市场监管等22项任务。在中心城市荆门,并同时明确表示,应给予大学生首次住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对于5年内毕业,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工作至少5年,且未享受荆门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大学生(含博士生、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将购买唯一新建商品房,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意见》实施之日起一年内首次在中心城区取得契税完税证明。同时,首次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和地下停车位并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居民,还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除了住房补贴,《意见》还对商品房交易做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定,要求商品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商品房不得以任何虚拟或交叉方式非法买卖;禁止在销售广告中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禁止做出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禁止以回笼资金或变相回笼资金的形式出售;禁止以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预售。
在土地供应方面,《意见》提出荆门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要控制土地和商品房总供应量。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对区位偏远、基础设施不完善、去污力差的地区,减少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改善土地供应条件,鼓励利用现有土地,禁止变相开发和投资配置。
此外,《意见》还要求,对于新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公租房应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3%的比例分配,不得随意减少或免除分配;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收购、长期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筹集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闲置房,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租赁住房监管服务平台,完善平台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