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的十条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便民服务水平,从精简贷款服务材料、优化贷款审查流程、提升贷款服务水平、防范贷款业务风险四个方面对《措施》进行了优化。提出优化贷款服务的十项具体措施。
其中,在精简贷款服务材料方面,申请贷款时不再提供存量房首付款收据和出卖人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屋出卖人还款卡和收款卡不再提供,借款人和出卖人提供还款账号和收款账号,均由系统验证。如果系统无法验证,工作人员进入后,借款人和卖方将签字确认。
办理贷款申请和贷款变更时,能调用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身份证和婚姻关系信息;如无需核对借款人账户或可拨打电子证照进行核验,将不再提供户口簿原件。
办理贷款还款时,能够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的不再提供身份信息。
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对于资料齐全的申请,公积金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和面签。
在审核贷款流程方面,减少了借款人联系开发商获取《关于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的证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证合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的环节,改为由担保中心或银行联系获取。
风险防范进一步收紧。调用全国婚姻关系电子数据信息,在线查看借款人真实婚姻情况,防范个别借款人提供虚假婚姻关系贷款的风险。受托银行和担保中心对抵押登记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服务群众的理念,围绕“无需任何证明”“无需任何费用”“无需任何代理”的目标,不断畅通公积金工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