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杭州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责成市房屋租赁管理协会会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出具《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
据媒体观点,《规范》要求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履行房屋备案制度,及时向市租赁平台上报房屋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或代理;
所有出租屋统一配备四件套消防包,并按规定安装逃生和下降装置,加强租户安全宣传;要落实出租屋空气质量主体责任,出租屋必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出租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应当在城市房屋租赁平台、信息发布平台和出租屋的明显场所公示。
明确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从业人员需持有业主书面或电子委托书,佩戴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或出示杭州市房屋租赁行业验证码(处于绿码状态),遵守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主动办理出入境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行业验证码黄码企业进入社区从事经营活动,需持风险警示通知书进入社区。物业从业人员在完成进出小区登记后,应为从业人员正常进入小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不得收取“看房费”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