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沪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称2021年至2025年满足退出激励资金约束条件时,每年将提取一定数量的激励资金授予激励对象。
据了解,上海建工(600170)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上海建工20212025年度中长期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上海建工公司在2021年至2025年满足退出激励资金约束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按照激励计划提取一定金额的激励资金授予激励对象。
公告显示,激励计划的对象包括公司总部部门主要领导、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为公司整体业绩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激励计划的约束条件由三个约束构成: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价值。当公司2021年至2025年加权平均ROE分别为8.0%、8.1%、8.2%、8.3%和8.4%时;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7%、14%、21%、28%和35%。当营业收入分别为2490亿元、2674亿元、2862亿元、3065亿元、3283亿元时,即实现了各年度激励资金退出约束条件的目标值。
据悉,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满足退出激励基金的约束条件时,最高将提取年度净利润较基准净利润值(即计划实施前五年的平均净利润)增加额的10%作为激励基金。激励资金将根据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分配时间为各约束条件达到年度后一年。激励基金采用延期支付方式,分两年发放。